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简章》,现将2018年潍坊市卫计委直属公立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8:20
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4楼示教室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宝通东街以南两公里、潍安路以西、穆响路以北。)
参加人员:报考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就业报到证、大学及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材料、获得的荣誉奖励、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市精神卫生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加盖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章),并安排进入面试候考室候考。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
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4楼示教室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及技能测试的形式。
综合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四、其他要求
1.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开考前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带通讯工具的,需提前关机并做好标注放在指定位置。凡在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2.综合面试完成后,面试人员退场,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综合面试意见,对特别优秀的,可现场签订聘用协议,确定为初步录用人选,对有录用意向的考生,现场签订聘用意向书。
3.取得聘用意向书的考生当天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现场告知),测试实行百分制量化赋分,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并按技能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技能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签订聘用协议。
4.外省、市院校毕业生可报销学校所在地至潍坊的往返火车票(最高可按动车二等座标准)或汽车票,如需报销,请携带车票等票据。
5.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违规违纪规定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简章》为准。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