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1.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经10月3日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
报到时间:护理C、护理D、护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岗位上午7:30报到;护理A、护理B、男护岗位中午11:00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考试分配情况见附件1。
报到地点: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医学实验实训中心负一楼。(自南门进入后右拐沿杏林路向北直行,按工作人员指引到达指定地点) 见附件2考点轮廓图。
三、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为了快速顺利的进行资格复审,请持以下证件及材料参加考试: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现场手机出示);
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笔试结束后至面试期间每天手写签字版)。
请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依次进入审查区域。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报到时间要求提前到达报到地点。面试实施封闭式考试,面试开考后,仍未到场,视为放弃,不得再入场。
四、资格审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护理岗位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岗位提供大学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
(5)职称资格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 执业资格证书(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7)派遣报到证
(8)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9)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应当在体检前出具)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7项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前提前按以上顺序排列好。
(二)资格复审流程
由考生本人携带所有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区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二)面试需要携带材料
请面试人员凭《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进入面试区域后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
(三)其他要求
1.开考前面试人员必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通讯存储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若有未交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在进入思考室和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抽签结束后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
4.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和面试室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岗位和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6.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本专业考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和打电话,不准在休息室大声喧哗,请面试人员考前妥善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宜(包括乘车、退房、值班等个人事宜)。
7.面试人员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关注官方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为准。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附件:
3.《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0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