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
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公告(济宁站)》要求,现将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4日(周一)上午8:00报到
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宝通街与潍安路交叉口以南两公里路西)
二、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现场情景测试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1.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大学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
2.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3.书面鉴定材料:由学校或学院盖章并密封出具考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排列,装在透明拉边A4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贴口取纸标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聘用协议书、体检费用(现金350元)、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出示实时健康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冒名顶替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超声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要求
1.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考生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确保填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影响考察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公告(济宁站)》为准。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