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济宁站)公告》及相关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韩丽同志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5月31日至6月8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潍坊院区A座门诊楼四楼人事科,邮编261000 。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