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紧急、非必要不来院。若需来院,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所留信息真实有效。
二、为严防疫情输入,目前住院仅收治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有肇事肇祸行为需应急处置患者。其他患者实行预约住院,原则上暂缓住院。凡住院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三、根据上级要求,自2022年3月30日起,所有人员进入门诊大厅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及核酸采样,凭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采样证明进入。
四、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行程码查验
(一)行程码带星号人员
1.潍坊本地人员
封控区、管控区或中风险区人员请到定点医院就诊。
2.外地人员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应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的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我院为精神专科医院,如需来院,请先到定点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二)行程码不带星号,但显示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六、若因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务必遵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