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患者问:“大夫,我是不是需要吃一辈子药啊?”
事实上,并非所有患者均需终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一些患者在减量或停药后,社会功能可得到改善。但在减停药物过程中一定要慎重,要密切关注病情,严格遵从医嘱,切记不要自行减停药物。因为在缺乏专业支持情况下自行骤停药物,不仅容易导致病情复发或者急性加重,而且会出现严重的反跳症状或撤药综合征。
停药速度过快与疾病复发有关。研究显示,4周内停药,复发风险与骤停无异;在3-9个月内缓慢停药,复发风险为骤停药物的一半。如果判断抗精神病药物减量是恰当的,整个过程应该非常缓慢,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如发病年限、复发次数、躯体状况、目前病情等)在数月或数年内完成。尤其是完全停药前末次剂量应非常低,可能为原始治疗剂量的2.5%,以防止D2受体阻断率剧烈下降。以利培酮为例,即8mg、4mg、2mg、1mg、0.5mg、0.25mg、0.125mg、0mg。这种减量方案导致复发风险可能较低,原因在于避免了多巴胺能信号传递的大幅度升高。
另外一种减停抗精神病药物的方法,具体如下:先减量1/4,观察能否达到原剂量的疗效。6个月的观察期内,如果患者病情平稳,则考虑再减量1/4;此时剂量为原剂量的9/16(3/4×3/4)。重复上述操作,最终剂量有望减至很低,但疗效仍可得以保证。一旦出现复发的早期迹象,则可加回上一个剂量(如从9/16加回3/4)。
减停抗精神病药物时,除了遵循科学的减停方法,还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清晰地认识到持续、规范、有效的治疗是停药的前提。“最低有效量”可能更科学和个体化,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停药。其次要把握好停药的时机,如避免在疾病易复发季节停药,避免在身体不适、压力过大、重大事件(结婚)及应激事件发生时停药。停药前做好充分准备,如停药后出现复发早期征象,应做好提前预判及应对措施。最后要记住减药应在病情稳定至少满6个月后才能开始。如果减药过程出现病情波动,应迅速回到上一个剂量,直至病情控制。
科学规范的减量方法不但能有效避免疾病复发,而且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供稿‖刘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