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考生刘明因体检时怀孕,体检延期进行。妊娠期后经补检、考察均合格,拟聘用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7月26日至8月3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邮编261000。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