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共有魏鸿儒等5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拟聘用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邮编261000。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