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公开承诺“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
在全面落实市委“一四五七”目标、市卫生计生委“双十”行动要求基础上,以“服务百姓健康,创争一流业绩”为主题,把新院区启用作为新机遇、新起点、新挑战,本着创新性、实效性原则,坚持可操作、可考核,确定并推进落实“十项行动”:
(一)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以综合目标考核为总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严格依法执业,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科主任查房、病历书写、会诊、病例讨论制度的落实,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二)医疗服务改善行动。以新院搬迁和“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住院环境改善、服务设施提升为基础,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开展门诊优质服务活动,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
(三)医德医风建设行动。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倡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身心,杜绝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从根本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四)惠民便民落实行动。继续深入开展预约诊疗、无假日医院、阳光收费、志愿服务在医院、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检验检查结果一单通、门诊病历一本通、急救患者先诊疗后结算等13项惠民措施,落实好贫困重性精神病人住院医疗救助、免费服药等惠民项目,以新院搬迁为契机,优化就医流程,健全便民服务设施,减少排队挂号、交费、取药时间,真正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多解难事。
(五)改革创新推进行动。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药品零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潍坊市精神卫生集团、潍坊市心理卫生协会作用,做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
(六)医患和谐促进行动。利用满意度回访、调查问卷、行风在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换位思考,积极解决群众诉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突出问题集中解决行动。及时发现和查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作风明显好转,使全院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八)效能提升行动。科室和个人两个层面,要分别查找每项工作、每个岗位的差距和不足,向先进人物、身边榜样学习,以每个科室和每个人的提升,推动和促进医院工作的整体提升。
(九)事业发展提速行动。推进人才引领工程,培养、引进精神、心理及其他专科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尽快适应医院发展需求。加大省重点临床专科精神科、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精神卫生专业、市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心理测量室内涵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重点加强心理疾病预防、咨询、治疗、康复一体化建设。
(十)制度机制完善行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已有的制度机制进行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修订完善。重点围绕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