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YF-2024-0011-01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本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最高限价15万元,招标人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规模: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供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供水改造工程;
(001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供水改造工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完成本项目施工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获取时间:从 2024年11月22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年11月28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领取或现场领取。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无须提供)。
(1)线上领取:须将以上3项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yufenggs@163.com邮箱,随邮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采购文件接收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放采购文件。
(2)现场领取:须携带以上3项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370号华都鲁成大厦6楼6767室,自行领取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370号华都鲁成大厦6楼6762室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370号华都鲁成大厦6楼6762室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
2、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0536-76202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536-2988828
邮箱:sdyufeng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