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挂潍坊市第三人民医院牌子)
住 所:昌乐县城新昌路孤山后巷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心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中心是潍坊市唯一一所三级精神病专业防治机构,集精神疾病治疗、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是全市精神病防治业务指导中心,担负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法定代表人:葛茂宏 经费来源:差额补贴 开办资金:3311万元 举办单位:潍坊市卫生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在市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二、加强医院管理,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三、落实惠民措施,凸显医院公益性质;四、转变观念,加大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力度;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
2012年,门诊50749人次,同比增长11.9%;出院3611人次,同比增长15.6%;实际占用床日数187379天,同比增长17.5%;床位使用率114%。业务收入4677万,同比增长28%;职工薪酬增长229万,达到1874万元。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是医院基础设施薄弱,规划设计中的市区新院一直未动工。二是科研能力不足。三是人才资源匮乏,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加强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努力缓解病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