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上午,王桂英副市长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参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事宜。市卫计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卫计委关于启动第二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包括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内的6家医疗机构参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会议要求6家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6]72号)规定,执行相应的价格政策。
会议还就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问题以及关于医保支付问题做了安排。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政策,严格规范操作。
财务科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