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长葛茂宏同志参加《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座谈会
发表时间: 2010-08-06
日前,省卫生厅疾控处在省精神卫生中心召开《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座谈会,疾控处王燕副处长、王南南科长,省精神卫生中心卢传华院长、唐济生副院长出席会议,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逄叔涛院长、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葛茂宏院长、枣庄市第二人民医院贺敬义院长应邀参加座谈会,参加会议的还有省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院办、医教科等有关同志。会议还对《山东省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热线方案》)进行了初步安排。卢传华院长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王燕副处长指出,《条例》和《热线方案》的起草和制定是当前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们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抓好落实。与会人员对《条例》的制定献言献策,针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条例》起草很及时,前期工作扎实而充分。卢传华院长说,目前精神卫生发展形势喜人,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我们应抓住机遇,理清思路,在《条例》起草和立法过程中,推动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议由省卫生厅牵头,成立《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提议由省精神卫生中心归纳整理本次会议意见建议,形成二稿后,择期再议。
《条例》讨论一稿由省精神卫生中心牵头起草,共分七章五十一条,起草过程中参考了部分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了我省的具体情况,并征求了部分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