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是省级医学重点专科,精神卫生专业是省级医药卫生(公共卫生领域)重点学科。医院成立了精神病学研究室和精神卫生研究室,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得到了省内同行的一致认可。精神科分为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精神四科、精神五科5个临床科室。精神科配备多通道脑电地形仪、彩色经颅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眼动跟踪诊断仪、脑功能生物反馈诊断治疗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A620失眠诊断系统、CT等国际先进医疗设备,满足了临床和科研教学的需要。
精神四科位于昌乐院区,开放床位160张,科室设置一个男病房、一个女病房。现有工作人员43名,其中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15名,初级职称24名。科内多名医疗人员分别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南京脑科医院等大型专科医院进修临床精神病学并系统学习了心理咨询等技术。
精神四科诊治范围: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或忧郁)、脑部病变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酒和药物依赖的诊断和治疗。
精神四科全体医护人员始终把病人的需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注重个性化的因人施治,突出全程医疗、建立了发病早期识别、急性期系统治疗、恢复期康复巩固、回归期随访服务的全程医疗模式,使患者无论住院或出院期间,始终在医生的关心、指导之下,保证了医疗质量,有效地减少复发。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化护理,以真挚的爱心、耐心、细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广大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满意的服务。科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优质化护理示范病房”和医院“先进科室”。
科室电话:0536-6225502 0536-622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