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12年以来已连续开展7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精神疾病综合防治能力,2018年11月15日-12月3日,市卫生计生委选派我中心副院长张传波、社防科科长董兰等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及5个经济开发区创建“潍坊市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组严格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综合医疗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随机抽取的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现场考核。
考核发现各地在保障措施、体系建设、患者管理等方面工作较为完善,但患者家属护理教育、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等工作仍需加强。评价组将认真收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改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示范区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社防科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