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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

发表时间: 2019-02-28

201931日实施

严重精神障碍是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治疗,是提高治疗稳定率和治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重要措施。为此,市政府从2019年起将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列入民生实事。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区患者无需转诊均可来我院享受免费治疗。

1.实施时间

201931日开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住院及门诊免费规范治疗。

2.6种严重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

3.实施范围

(一)具有潍坊市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非本市户籍,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免费治疗的条件

已纳入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在册患者,1年内免费住院时间不超过2个月;对达不到住院条件的患者及住院治疗后出院的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免费用药目录内药品予以免费门诊服药治疗,并转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随访治疗。

5.减免哪些费用

对通过医保报销、商业保险理赔,以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医疗保障部门给予救助后,仍需患者个人支付的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6.患者入院时需携带什么证件

1)具有潍坊市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院时需提供患者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住院时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7.门诊患者免费流程

1)首次接受门诊免费治疗的患者(门诊慢性病定点在我院的患者除外),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到医保办建立门诊免费治疗档案,医保办发放《门诊免费治疗卡》。

2)患者每次就诊时持《门诊免费治疗卡》到医保办领取档案材料,门诊挂号(免收诊查费),到相关诊室就诊。

3)原定点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符合门诊免费治疗条件的,仍使用原门诊慢性病档案材料,执行原门诊慢性病相关规定,经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的费用,走门诊免费流程。

医保办 王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