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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考察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4-30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要求,现将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安排

 时间:5月6日-5月10日(任选连续三天),首次报到时间为早8点前,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于4月30日下午16:00前与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确定来院考察时间。未在确定考察时间内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4楼示教室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参加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二、考察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3.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执业证书、规培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5.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要求: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依次排列装在透明拉边A4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贴口取纸标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考察内容

  考察采取现场情景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1)现场情景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情景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品行、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

  现场情景考察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每名考生考察时间3天。

  (2)资格审核:采取查阅档案材料、由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考察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

  2.应聘人员在考察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根据科室排班出勤,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者,医院有权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应聘人员应聘或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5.外省、市报考人员到潍坊参加考察的,由报考单位报销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至潍坊的往返火车票(最高可按动车二等座标准)或汽车票,并协助安排考察交流期间的三天食宿(标准不超过100元/人·天),如需报销,请携带车票等票据,并必须登记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及账号。

  6.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为准。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