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潍坊市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潍医保发〔2019〕45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缴费标准
低档 260 元 ; 高档390元。
三、鼓励政策
1、儿童、学生(含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
四、缴费方式
首次参保居民需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社保所或市民服务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个人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或使用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
2、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要办税” ——“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3、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4、通过自助缴费服务终端刷银行卡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
5、我县范围内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网点缴费;
6、我县范围内农商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7、缴费人持银行卡到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
1、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不跨年度的,只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部分;跨年度的,同时缴纳上年度与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自签约次日起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2、超过6个月参保的,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昌乐县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 6251859(医保)、6279067(税务)